黎磊石自杀呼唤“安乐死”?
文/孙玉良
3月16日,“龙抬头”的前一天,南京军区总院副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著名肾脏病专家黎磊石从位于北京西路14层的家中跳楼身亡,据知情人透露,使无数患者脱离病痛的他,最终没能摆脱自己身体和精神上的伤痛而不得不选择了这种悲壮的行动。
国内乃至世界上顶尖医生选择以这种痛苦的方式自杀,可见癌症对其造成的伤害之大。癌症有多疼,是否得了这种病的人会在肌体上和精神上“生不如死”,没有得过这种病的人不会知道,但我们可以想象那种被病痛折磨后的绝望。如果病人不是医生,医生可以隐瞒病情,安慰病人,想方设法给患者以阳光;但如果患者是医生,甚至是象黎磊石这样顶尖医生,隐瞒欺骗是不管用的,我们可以感同身受地想象,是“病痛折磨和精神绝望”让黎磊石选择了决然离去。
如果中国有“安乐死”,我想黎磊石一定不会选择跳楼的方式。当前在世界上,关于“安乐死”一直存在争议,积极安乐死只在荷兰和比利时合法,瑞士和美国俄勒冈州的法律则允许间接或消极安乐死,在日本,有条件的安乐死于1995年得到最高法院许可,哥伦比亚则于1997年立法确认安乐死是临终病人的一项权利,法国议会也于2005年通过一项法令,给予没有希望治愈或处于垂死阶段的病人选择死亡的权利。而在中国,由于是世界上最注重伦理的国家,关于“安乐死”一直存在巨大争议。
虽然每个人都渴望生命,但一旦肌体患了不治之症,给病人带来无法解脱的痛苦,我想每一个患者都想早早以比较舒服的方式解脱。过去我村就有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身患绝症,自己想方设法吃了“毒鼠强”自杀身亡。她死后,一段时间内其子女被指责为“不孝”,有“逼死其母”的嫌疑。注重伦理的国家,人们常常把“安乐死”定为“谋杀”,既便是亲人想送患者一程,迫于舆论压力,也不敢往“安乐死”那方面想。但孙玉良认为,如果你爱那个患了不治之症的亲人,为何不想办法让他(她)早早摆脱痛苦呢?如果这种病能治疗也还罢了,忍一忍还有好的希望,当然不能让他离去;已被病痛判了“死刑”,不日阎王爷定来相请,哪如送他一程?
我是赞成“安乐死”的。我相信中国人也会在不远的将来,制定有关“安乐死”的法律。帮助不治之症的病人“安乐死”,事实上体现了一种“人性化”关怀。患了不治之症,等同于判了死刑。原来对死刑犯人,是验明正身,赏给一个黑枣枪毙,给犯人带来的痛苦等于病人跳楼。现在“人性化”了,有的地方,有的人执行“注射死刑”,让犯人比较舒服、体面地离去,其实这就是对死刑犯的一种“安乐死”尝试。只是目前,尝试这种“安乐死”的人,只是某些生前做过高官的贪污犯们,一般罪犯无权享受。这些大贪官生前享受,临死国家也给予特殊待遇,我想应该瞑目了。
对于病,能治好便用科学方法让患者早日摆脱痛苦,不能治好便以比较体面的“安乐死”方式送他一程,也算是一种时代的进步。当然,制定“安乐死”的相关法律,一定要筹划周密,征得病人及相关人等的同意,否则会让某些不良人士借“安乐死”之名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实施“谋杀”。黎磊石自杀了!这个文革时被整得死去活来时也没想过自杀的强者,曾悄悄对妻子说过,如果他不能工作了,他绝不坐轮椅,绝不卧床不起,他一定选择安乐死。而今,他身患绝症,没有实践自己曾说过的话。这个生前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的医学家,或许是想用一种他人想不到的另类方式呼唤中国“安乐死”的早日到来,祝他老人家在天堂安好吧!